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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武术比赛
暨威海市武术演武大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威海市武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三、 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19-20日在市体校举行。
四、参赛单位
各区市体育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机关单位, 外地驻威机构,驻军,学校,各武术馆校,工厂企业等。
五、竞赛项目
传统类:
(一)拳术(流传有序的各拳种流派或在民间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传统武术套路)
一类:形意、八卦、八极等;
二类:通臂、劈挂、翻子等;
三类:螳螂、地躺、蛇拳、猴拳、鹰爪等象形拳;
四类:查拳、华拳、炮拳、洪拳等拳种;
五类:花拳、佛汉、杂拳等其他拳种。
(二)器械(单、双、软及流传有序的各兵器流派或在民间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传统武术兵器套路)
单器械:大刀、朴刀、长穗剑、反把剑、醉剑、猴棍等;
双器械:双刀、双剑、双枪、双匕首、双钩、双戟、双拐等;
软器械:九节鞭、三节棍、刀里加鞭、双鞭、流星锤等。
(三)对练:编组限三人以内,男、女可混编。
(四)集体项目
每队不少于8人,男女、组别不限,拳、器械、拳械混合均可(必须配音乐)。
自选类:
拳 术:规定拳、长拳、南拳
短器械:刀术、剑术、南刀;
长器械:棍术、枪术、南棍;
对 练:二人或三人对练;
集体项目:每队不少于8人,男女、组别不限,拳、器械、拳械混合均可(必须配音乐)。
太极类:
(一)规定套路
1、太极拳:陈式、杨式、武式、吴式、孙式太极拳;24式、42式太极拳。
2、太极器械:42式、32式太极剑。
(二)传统套路
1、传统太极拳:陈式、杨式、武式、吴式、孙式太极拳及其它传统太极拳。
2、传统太极器械:太极剑、太极刀及其它传统太极器械。
(三)集体项目
每队8-16人,男女、组别不限,拳、器械、拳械混合均可(必须配音乐)。
六、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两支队伍参赛。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8-16人,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拳术1项、器械1项或对练1项),可兼报集体项目。
(三)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
B组:12至17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C组:18至39周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D组:40至59周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以上(1956年12月31日之前)。
(四)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组别并入上一个年龄组。
(五)参赛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年龄,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七)参赛人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
(二)比赛时间规定
1、传统拳术、器械;自选拳、器械:50秒-2分钟;
2、对练:50秒-1分30秒;
3、太极拳3-5分钟;太极器械3-4分钟。
4、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
(三)每单位参加集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少于8人,每少1人,在本队集体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5分,累计扣分。
八、奖励办法
(一)团体名次
团体录取前八名。第一名和第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名和第四名为二等奖,第五至第八名为三等奖。以每队每名参赛运动员最高1项套路名次之和计算,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二)个人单项
各组别、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第一名和第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名和第四名为二等奖,第五至第八名为三等奖,其余为参与奖。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计算,不足8人(含8人)时,减一录取,1人参赛,不予录取。
(三)集体项目
录取一、二、三等奖,录取按实际参赛队录取。一等奖录取20%,二等奖录取30%,三等奖录取50%。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裁判和仲裁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二)主要裁判和仲裁委员由威海市武术协会统一选派。
十、报名与报到
1、2017年8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寄至威海市武术协会,同时报电子版至439506850@qq.com 。
相关表格可登陆whwushuxiehui@163.com收件箱下载(密码wh1234567890),或在威海市武术协公众号下载。
武术协会联系人:肖汶芳、杜建平、战文腾;电话:13863088177、13863178168、13061126251;传真:5818069。
2、报名表寄出后,如需更换运动员或更改参赛项目,需在比赛前3天书面申请报竞委会同意。
十一、经费
各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其余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威海市武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