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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届“全国武术之乡”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    时间:2024-02-07 14:56:46    阅读:0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5月17日至5月18日在淄博市博山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

菏泽牡丹区、单县、郓城县、东明县、巨野县;枣庄台儿庄区、滕州市、薛城区;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烟台莱州市。

三、比赛项目

(一)套路比赛

竞赛套路:长拳、南拳、太极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对练;

传统套路:传统拳、传统器械、对练;凡具有本地特色,有益于人体健康的传统套路均可报名。

集体项目:8-12人,拳、器械、拳械混编均可。

(二)散打比赛

男子设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80公斤级、85公斤级、85以上公斤级共9个级别。

女子设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共6个级别。

    四、参加办法及要求

(一)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第一、二、三批“全国武术之乡务必报名参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须由武术之乡当地市(县、区)政府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报山东省武术院。

(二)有武术之乡的各市体育局主管武术工作的领导作为本市武术之乡比赛的总领队。

(三)参赛单位必须报1名主管武术工作的市(县、区)政府领导作为本单位的领队。

(四)参赛单位限报领队2名,套路队、散打队教练员各1名,套路运动24名,散打运动员15名(男运动员9名,女运动员6名)。

(五)散打比赛每队每级限报1人。

(六)套路比赛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包括对练),对练项目编组限3人以下(含3人),男女可混编,集体项目每队限报一项。

(七)套路比赛分竞赛组和传统组,竞赛组年龄为6岁至18岁,参赛人数为12人;传统组年龄为19岁(含19岁)以上,参赛人数为12人。

(八)运动员条件

1、套路运动员年龄为6周岁以上。

2、散手运动员的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3、省专业队在训、试训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各代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武术之乡户籍所在地的运动员,18岁以上者,以身份证为准,18岁以下者无身份证者,需有当地公安部门开具体的证明材料。

五、竞赛办法及要求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及团体赛。

(二)套路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1年武术竞赛规则》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

(三)散打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散打竞赛规则》。

(四)传统武术项目,须是在当地的优秀拳种或者是广泛流传的拳种。传统项目若在表演时间、内容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应提前与山东省武术院社会武术部联系商定。

(五)集体项目每队不得少于8人,每少1人,裁判长将从最后得分中扣0.5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团体名次

1、套路团体录取前8名。以基础分、名次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基础分按每队实际参赛人数,每人1分计算;名次分以各队每名参赛运动员套路成绩(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计算。

2、散打团体录取前8名。男女不分别录取团体奖。以基础分、名次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基础分按每队实际参赛人数,每人1分计算;名次分每级别前8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二)个人单项

1、套路比赛男女各组别、各项别、各类别分别录取前8名;对练比赛不分男、女统一录取名次。

2、散打男、女各级别分别录取前8名。

(三)集体项目录取前8名。

(四)录取名次以实际参赛人数计算(一人参赛,不予录取)。

(五)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组织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队须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各市体育主管部门公章,由各市体育局汇总,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山东省武术院社会武术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81号   邮编:250014    联系人:张龙)和淄博市博山区体育局业务科(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眉山7号邮编:255200  联系人:吴丛忠)。

2、报名表可到山东武术院网站www.sdwushu.com.cn下载,报名邮箱:sdwushu@163.com,逾期者不予参赛。

(二)报到

1、各市总领队于5月15日到淄博市博山区万杰大酒店报到。

2、各参赛单位请于5月15日到淄博市博山区颜山宾馆报到。

八、经费

(一)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各单位自理。

(二)各市总领队食宿费由大会承担,其他官员及随从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120元。

(三)各参赛单位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70元(包含参赛期间交通、游览、参赛费用)。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和仲裁人员的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十、其它

(一)散打运动员报到时须交纳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证明(内容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证明以比赛前15天内方为有效。散打运动员须在原单位办理人身保险。否则,不准参赛。

(二)套路运动员所需要的器械和比赛服装均自备;散打运动员的比赛护具由大会准备(护齿、护裆自备)。

(三)各队请打印报名表,务必校对准确。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一)山东省武术院社会武术部

联 系  人:孙刚  张龙

电话/传真:0531-83195023

(二)淄博市博山区体育局

联系 人:张庆功

联系电话:138644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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